薪酬委员会·管理员工资制度
1、社区管理员工资制度是社区管理员的薪酬制度。
2、社区管理员工资上限由薪酬委员会常委会根据官方要求、社区业务需要进行制定。
3、社区管理员工资上限按照每个季度最多调整1次的频率进行调整。薪酬委员会常委会拥有对区域工作上限调整的解释权。
4、社区管理员工资具体发放数额,由各区自行上报;未在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放弃管理员工资,不再进行任何补发;连续两次未上报薪酬的,薪酬委员会常委会应反馈官方办公室进行业务评估。
5、薪酬委员会不参与各区域管理员工资数额评估,仅作为工资代发;因管理员工资发放数额引起的问题,由各区域主管仲裁承担全部责任。
6、工资发放中,薪酬委员会常委会若发现工资发放问题的,应反馈官方办公室进行业务风险提示。
7、管理员工资组成为:本职工资+兼职工资
8、未转正的管理员薪酬按照正式的50%发放。
9、未取得书院毕业证书的薪酬委员会成员工资取消发放。
政务督查团
薪酬委员会
2021.09.24
一颗棉花糖ღ2021-09-24 22:43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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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顶】 各区域负责人,每月最后一天提交月报,到薪酬会员会论坛 。
一颗棉花糖ღ
2021-09-24 22:45:27
一颗棉花糖ღ
2021-09-24 22:4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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